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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实施编码:12431023006550660P4000120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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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永兴县农机事务中心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8190878

    0735-819087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8190906

    0735-8190906

受理条件

1、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有效; 2、来历证明未涂改,或者来历证明记载的所有人与身份证明相符; 3、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相符;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强制标准; 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6、不属于被盗抢、扣押、查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滨河路116号永兴县农机事务中心1楼大厅1号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

办结

0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71号

:附件第176条: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1号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行使职权,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法施行前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

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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