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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实施编码:11431022006554485F543109908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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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宜章县一六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3966625

    0735-396662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3963269

    0735-3963269

受理条件

依法服兵役,材料真实合法 、书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宜章县一六镇人民政府1号1座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一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一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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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3个小时

材料真实合法 、书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办结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3个小时

材料真实合法 、书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民兵工作条例》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1号发布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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