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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处理有害干扰投诉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3108E243100706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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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有害干扰投诉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955569

    0731-8895556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8955386

    0731-88955386

受理条件

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受到有害干扰的,可以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楼1006房;

2办理时间

全程网办,随时上网;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按照湖南省无线电干扰申诉平台(https://wxdss.hnra.org.cn/)提示操作。

办结送达

10个工作日

湖南省无线电干扰申诉平台(https://wxdss.hnra.org.cn/)直接回复。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条: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工作。省以下管理体制由省人民政府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线电管理的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2016〕第672号

第六十六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产生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台(站)采取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校准发射频率或者降低功率等措施消除有害干扰;无法消除有害干扰的,可以责令产生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台(站)暂停发射。

第六十五条: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受到有害干扰的,可以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处理无线电频率相互有害干扰,应当遵循频带外让频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无线电干扰投诉排查任务回执单 查看结果样本

无线电干扰查处原则是什么?

统一集中受理,属地同步处理,全程监督协调。

在哪申诉无线电干扰?

已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登录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gxt.hunan.gov.cn/), 在公共服务-无线电干扰申诉板块进行申诉;也可直接登录湖南省无线电干扰申诉平台(https://wxdss.hnra.org.cn/)进行申诉。 对于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重大无线电干扰可直接电话申诉(申诉电话:0731-88955569)。

湖南省无线电干扰申诉有何规定?

对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管理机构保护其使用频率免受有害干扰。 详见《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无线电干扰查处程序规定的通知》(湘经信无线电〔2018〕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