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山企业编制完成《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经由方案审查组织人员初核通过,决定受理并组织专家评审。 2、《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需按照下发的编制大纲完成,并附相关图、表件,并符合初核要求。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桂阳县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5-4467116
		                        		
		                        	
		                        		0735--4499936
		                        		
		                        	
1、矿山企业编制完成《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经由方案审查组织人员初核通过,决定受理并组织专家评审。 2、《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需按照下发的编制大纲完成,并附相关图、表件,并符合初核要求。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欧阳海大道107号5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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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14:0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0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 
	                            	
办结  | 
	                                10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 | 
|---|
第二十一条:关闭矿山,必须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掘工程、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按照国家规定报请审查批准。  | 
								
第十五条: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