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申报了缴费工资并核定了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未按时足额缴纳的。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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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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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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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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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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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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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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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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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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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0-5222261
0730-5222260
按时申报了缴费工资并核定了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未按时足额缴纳的。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汨新大道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中心二楼人社专区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1:4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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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下发欠费单位催缴通知书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欠费单位缴清欠费。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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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 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六条:参保单 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缴清欠费。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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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结果名称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