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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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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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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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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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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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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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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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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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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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5824992
0734-58249920734-5825818;12345(县境内直拨);0734-5824101(县境外直拨)。 注:不在12345前加0734,否则会拨到衡阳市12345热线去
0734-5825818;12345(县境内直拨);0734-5824101(县境外直拨)。 注:不在12345前加0734,否则会拨到衡阳市12345热线去依法依规
湖南省衡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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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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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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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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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合格证明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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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测量(含绿化测量、人防测量等) |
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机构 |
10个工作日 |
合同约定服务时限 |
市场调节价 |
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
申请人委托有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实施 |
个工作日 |
合同约定服务时限 |
地籍测绘市场调节价;房产测绘政府定价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