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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的确认

实施编码:1143030000621427XX3431018126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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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的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817350

    0731-5281735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2817008

    0731-52817008

受理条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湘潭市民之家北栋3楼综合审批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资料齐全,准予受理

审核

3个小时

对资料进行审核

办结

2个小时

审核通过后予以记录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

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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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需要收费?

无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