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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资者确认

实施编码:TE4306000CLJQYFW014000721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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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资者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企业服务部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3305986

    0730-330598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3305990

    0730-3305990

受理条件

台湾投资者以其直接或间接所有或控制的第三地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企业,可根据本办法提出申请,将该第三地投资者认定为视同台湾投资者。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A30;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9:00—12:00,14: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00,13: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

审核

2个工作日

初审

办结

1个工作日

决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告2013年第12号 第三条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和管理工作。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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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确认意见模板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