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或失踪的未成年人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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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石门县雁池乡乡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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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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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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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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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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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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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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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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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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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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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5450004
0736-5169508
父母死亡或失踪的未成年人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雁池乡雁池坪社区一街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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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完整有效 |
办结 |
4个工作日 |
材料完整有效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第四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办结告知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