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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实施编码:1143030000621427XX3000118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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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817089、52817108、52817061、52817099

    0731-52817089、52817108、52817061、5281709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2817008

    0731-52817008

受理条件

1、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 2、通航河流上设置的助航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渔标和军用标,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 3.内河助航标志应当符合:GB5863-86《内河助航标志》和GB5864-86《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与湖湘东路交汇处市民之家北栋3楼综合审批服务区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资料完整真实

审核

3个工作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审批

3个工作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办结

1个工作日

准确完整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沿海和通航河流上设置的助航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在沿海和通航河流上设置专用标志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设置渔标和军用标,必须报交给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交通行政许可审批表 查看结果样本

什么条件下可以申办地方航道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许可?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1.拟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的航标属于依法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设置且属于航道管理机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专用航标; 2.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符合航行安全、经济、便利等要求及航标正常使用的要求; 3.航标及其配布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4.航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专门的技术评估或者专家论证;(必要时) 5.申请设置航标的,已制定航标维护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维护单位已建立航标维护质量保证体系。(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