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定规定标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桂阳县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5-4499223
0735-4422369
符合法定规定标准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桂阳县龙潭东路1号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水利局窗口;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龙潭东路1号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水利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符合受理条件 |
审核 |
6个小时 |
复核 |
办结 |
1个小时 |
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四条: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需填堵或者废除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