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44-8323080
0744-12345
具备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104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材料符合要求 |
办结 |
1个小时 |
材料符合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服务监督卡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