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生产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验收合格结论。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项目应通过官方网站或者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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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南县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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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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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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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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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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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4-8551811
0734-8551156
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生产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验收合格结论。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项目应通过官方网站或者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富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15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受理资料,形式审查。 |
审核 |
2个小时 |
审核申请材料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论证,技术审查。 |
审批 |
1个小时 |
技术评审合格,审批程序合法。 |
办结 |
1个小时 |
办理批复,告知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 全文。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同意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