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港澳来大陆,现在本市居留的台湾居民。 1.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2.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的; 3.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 4.持本式台胞证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的; 5.本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6.需要换发或补发的其他情形。 申请换发的,还须交验其台胞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补发的,还须提交本人书面说明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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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潭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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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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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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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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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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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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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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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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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2817391
0731-52817396
从台湾、港澳来大陆,现在本市居留的台湾居民。 1.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2.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的; 3.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 4.持本式台胞证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的; 5.本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6.需要换发或补发的其他情形。 申请换发的,还须交验其台胞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补发的,还须提交本人书面说明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一号市民之家南栋一楼D区41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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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依据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审核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法定内容要求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制证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发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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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第二十三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系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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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