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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

实施编码:11430124445135266P4431016056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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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980222;0731-88980106

    0731-88980222;0731-8898010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宁乡本地);0731-87212345(外地)

    0731-12345(宁乡本地);0731-87212345(外地)

受理条件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2楼E区108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60个工作日

1.房屋权属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2.个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3.单位的相关证明;4.其他与征收补偿相关的材料.

办结

30个工作日

现场查勘;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内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1年市政府令第116号)第十二条第二款: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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