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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畜禽水产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

实施编码:1143072200641830184431020046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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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水产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2862775

    0736-286277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2880017

    0736-2880017

受理条件

畜禽水产品生产企业,饲料生产经营企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龙阳中路65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申请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办理

3个工作日

符合标准

存档

2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7〕第8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无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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