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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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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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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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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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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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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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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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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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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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8-8386096
娄底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38-12345
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娄星区勤政街36号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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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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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第五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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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表彰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