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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实施编码:11431281006731349T543109911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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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洪江市太平乡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7422182

    0745-7422182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123456

    0745-123456

受理条件

因急难型贫困、支出型贫困和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具体为:因遭受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太平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至17:30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资料真实有效

办结

12个小时

资料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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