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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有争议文物的裁定、特定文物的认定及文物级别的确认

实施编码:1143060000635431XE3000768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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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文物的裁定、特定文物的认定及文物级别的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12345 0730-8206732

    12345 0730-8206732
  • 监督投诉方式

    12345 0730-8206731

    12345 0730-8206731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按有关政策规定受理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真实、规范、有效。工作人员即时对材料进行受理,检查材料格式要求及是否齐备。

初审

2个工作日

按受理标准,对申请材料作初审,提出意见,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工作人员重新受理。

审核

2个工作日

按受理标准,对已初审的申请材料作进一步的审核,提出意见,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工作人员重新受理。

审批

2个工作日

对承办科室呈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同意,签署意见后按程序继续办理;如不同意,退回承办科室重新审核。

办结

2个工作日

根据领导批准签署意见,出具批复文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2009〕第46号

第三条: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第十一条:文物收藏单位收藏文物的定级,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确认。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民间收藏文物定级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民间收藏文物的定级工作。定级的民间收藏文物,由主管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XX可移动文物认定争议的意见 查看结果样本

有争议的文物是否必须要通过专家论证才行?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