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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实施编码:1143030000621427XX3000118041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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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817089、52817108、52817061、52817099

    0731-52817089、52817108、52817061、5281709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2817008

    0731-52817008

受理条件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的条件: (一)已经岸线安全使用的技术评估,符合水上交通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二)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已制定足以消除影响的措施。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条件: (一)水上水下活动已依法办理了其他相关手续; (二)水上水下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三)已制定水上水下活动的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四)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 (五)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与湖湘东路交汇处市民之家北栋3楼综合审批服务区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资料完整真实

审核

3个工作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审批

3个工作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办结

1个工作日

准确完整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57号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第二章船舶检验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

第二十五条: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一)勘探、采掘、爆破;(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三)架设桥梁、索道;(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进行前款所列作业或者活动,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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