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2016年9月22日 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 )、《湖南省林业条例》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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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岳阳市君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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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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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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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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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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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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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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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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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8170291
0730-8172058
符合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2016年9月22日 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 )、《湖南省林业条例》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荆江大道1号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2号、3号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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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法律法规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符合法律法规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法律法规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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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 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四)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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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