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办理标准,给予办结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临武县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5-6252153
0735-6322926
符合办理标准,给予办结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解放北路150号临武县民政局4016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受理 |
办结 |
1个小时 |
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08〕118号 |
---|
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证件,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补发收养登记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