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市政燃气设施改动方案,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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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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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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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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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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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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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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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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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5-2877011
0735-2877223
制定市政燃气设施改动方案,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城管局271窗口;
夏季: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2:30—5: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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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小时 |
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 |
初审 |
4个小时 |
符合法律法规许可条件。 |
审核 |
4个小时 |
符合法律法规许可条件。 |
审批 |
8个小时 |
符合法律法规许可条件。 |
办结 |
4个小时 |
按审批结果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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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1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