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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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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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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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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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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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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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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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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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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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2743338
0736-2880017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汉太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帮代办服务中心帮代办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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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受理后基层所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现场核查(听证)。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标准对申请材料把关,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标准对申请材料把关,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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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设立小餐饮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以及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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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经营许可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