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变更用电及低压居民新增(增容)业务工作规范》规定,受理时客户需按照《客户申请所需资料清单》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如用电登记表、客户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产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文书等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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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供电分公司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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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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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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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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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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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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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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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
依申请类 |
0744-8212256
0744-12345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变更用电及低压居民新增(增容)业务工作规范》规定,受理时客户需按照《客户申请所需资料清单》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如用电登记表、客户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产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文书等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武陵路政务中心不动产二手房交易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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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人证件齐全,符合受理条件。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符合接电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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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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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