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实施编码:11430700006398742M3000817004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城管执法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7782642

    0736-778264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706370

    0736-7706370

受理条件

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1楼F区市城管局F03、F04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初审

2个工作日

符合标准

审核

2个工作日

符合标准

审批

1个工作日

符合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规章】《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第五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表彰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业务主管部门暂未上线该服务,无法办理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