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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实施编码:1143100205167032XF543109907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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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北湖区骆仙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骆仙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0735-2275701

    骆仙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0735-2275701
  • 监督投诉方式

    北湖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北湖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北湖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北湖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北湖区国庆北路49号骆仙街道办事处三楼314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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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核

4个小时

资料真实

办结通知

4个小时

资料真实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

第四十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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