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为:因遭受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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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祁东县河洲镇刘三庙村委会 | 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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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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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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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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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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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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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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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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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6300003
0734-12345
具体为:因遭受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
祁东县河洲镇刘三庙村村委会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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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审核 |
1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办结 |
1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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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