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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实施编码:11430424MB0X8979764000723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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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东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5221686

    0734-522168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5228323 或0734-12345

    0734-5228323 或0734-12345

受理条件

全省各类各级接种单位。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洣水镇兴衡东路与洣江大道交叉口4楼3号卫健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收集

审核

8个工作日

资料审核

办结

1个工作日

事项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第八条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 规范性文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疾控发[2005]373号)1.3.1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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