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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遗属待遇申领

实施编码:11431022578617066N40020140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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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待遇申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5--3712357

    0735--371235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3767781

    0735-3767781

受理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类别为原工伤的人员无法网办。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和一公馆一栋2楼政务中心人社窗口2.宜章县富豪路20号农商总行2楼政务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4-30)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01~09-30)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程序

审核

4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程序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程序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5号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令第765号

第十九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或者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遗属可以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核实有关情况,按照规定核定并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第8号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四十条: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附件11),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二)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三)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计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核定金额,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抚费核定表》(附件12),交参保单位。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国发〔2014〕8号

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金应按照规定予以追回,追回后,县社保机构方可为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仅限于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等支付手续。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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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参保人员死亡待遇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必交资料: 一、参保人员死亡实施火化的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由单位或个人,提交《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待遇审核表》,《协议书》(表格到市社保处领取); 2、参保死亡人员身份证、火化证、火化发票(查看原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法定继承人员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查看原件,银行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法定继承人员与参保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查看原件,两人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两人结婚证复印一份);如父母不健在的情况,子女提供授权委托书确定继承人。 4、在协议书上本人签字处按上自己的手印; 二、参保人员死亡未实施火化的(土葬的)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由单位或个人,提交《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待遇审核表》,《协议书》(表格到市社保处领); 2、参保死亡人员身份证、医院死亡证明或住院资料、《安葬死亡证明》(安葬死亡证明到市社保处领取,医院死亡证明查看原件并复印一份) 3、法定继承人员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查看原件,银行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法定继承人员与参保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查看原件,两人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两人结婚证复印一份);如父母不健在的情况,子女提供授权委托书确定继承人。 4、在协议书上本人签字处按上自己的手印; 三、结算到单位的,提交《单位委托书》(表格到市社保处领),收据。 办理程序:必交资料准备齐后,把资料交市社保处审计稽核科审核,签字盖章,去对应业务科(单位在职人员:征缴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管理科,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管理科)打结算单,最后去财务办理转账手续。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湘人社发〔2013〕40号、湘人社发〔2014〕11号文件要求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