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齐全,无异常可当场受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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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湘潭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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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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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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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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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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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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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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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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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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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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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2817396
0731-55297126
材料齐全,无异常可当场受理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一号市民之家南栋一楼D区4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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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1、审核申请人是否有在本受理部门申请资格。 2、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包括: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制证照片质量是否符合规格;其他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3、核对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材料与原件(免交原件除外)是否一致。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对存在疑问的申请,进一步审核材料是否真实,双方关系是否属实。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审批签发部门应当通过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对比核查,系统核查发生报警的,应当由专职审核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1、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审批材料归档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前往港澳通行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