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农田数量减少的 2.基本农田质量降低的 3.建设等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的 4.污染基本农田的 5.国家能源、水利、交通、军事等重点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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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麻阳县文昌阁乡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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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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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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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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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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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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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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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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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5920006
0745-12345
1.基本农田数量减少的 2.基本农田质量降低的 3.建设等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的 4.污染基本农田的 5.国家能源、水利、交通、军事等重点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X038县道文昌阁乡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 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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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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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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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7个工作日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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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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