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构改革以后的相关规定,全省森林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与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表彰合并,实行四年一表彰;同时,根据全国、全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每次大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对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即时给予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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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桂阳县林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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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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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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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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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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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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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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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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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4422651
0735-4423988
根据机构改革以后的相关规定,全省森林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与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表彰合并,实行四年一表彰;同时,根据全国、全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每次大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对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即时给予表彰奖励。
桂阳县龙潭东路1号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林业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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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2个小时 |
资料合格、真实 |
办结 |
12个小时 |
领导研究决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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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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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