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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实施编码:1143012100615453764001017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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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1- 84098310

    0731- 8409831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4011513

    0731-84011513

受理条件

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 出售人、抵押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 申请内容不违反禁止性规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2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根据收件单准备齐全预售申报材料。

现场踏勘

1个小时

商品房主体结构,多层封顶,高层达十层以上

初审

1个小时

预售条件和初审资料。

审查

1个小时

资料真实准确齐全,施工进度满足踏勘要求。

决定

1个小时

资料真实准确齐全,施工进度满足踏勘要求。

办结

2个小时

决定签批后。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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