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具备项目开发建设资质,具备项目开发的整体实力,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全市的整体规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等相关条件,依法依规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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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嘉禾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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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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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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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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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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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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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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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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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6624981
07356622351
应具备项目开发建设资质,具备项目开发的整体实力,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全市的整体规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等相关条件,依法依规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嘉禾县体育路13号政务中心科工信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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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6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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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地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2〕159号)第七部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98号)第二章;《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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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