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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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江永县人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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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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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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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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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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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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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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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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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46-5724870
0746-5722872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龙溪路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适当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待补充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关于XX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