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需要申请试播期的,应提前7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至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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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德市文旅广体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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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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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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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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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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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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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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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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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7718286
0736-7221200
1.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需要申请试播期的,应提前7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至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2楼M区市文旅广体局M09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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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小时 |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
审核 |
3个小时 |
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特务风云合条件的签章。 |
办结 |
3个小时 |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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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2号)第十八条 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需要试播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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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同意试播的批复文件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