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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试播批准

实施编码:11430700MB15518324343103204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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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试播批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文旅广体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7718286

    0736-771828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221200

    0736-7221200

受理条件

1.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需要申请试播期的,应提前7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至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2楼M区市文旅广体局M09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小时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审核

3个小时

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特务风云合条件的签章。

办结

3个小时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2号)第十八条 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需要试播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批准同意试播的批复文件 查看结果样本

试播申请是否可由试播单位直接向省局申请?

省级广播电视机构可以直接向省局申请。市州、县级广播电视机构需逐级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并由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省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