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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确认

实施编码:11431224MB0X77278N4430721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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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三江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三江镇人民政府0745-3680001

    三江镇人民政府0745-3680001
  •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电话0745-12345

    监督电话0745-12345

受理条件

1、企业提出申请;2、服务网点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质、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二)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三)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溆浦县三江镇三江村3组三江镇便民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

办结

6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以市/县为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基本区域单位。对于设区的市,申报企业应在该市的每个城区设立不少于一个服务网点,在该市其它区/县开展直销活动应按本办法申报。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的书面认可函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认可函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