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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实施编码:1143062600639248XH4000163003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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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平江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需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6235210

    0730-623521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6779010

    0730-6779010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拟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材料齐全,无异常可当场受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汉昌街道百花台中路18号平江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一楼大厅06号窗口;

2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按法定标准受理

审核

49个工作日

按法定标准审核

办结

1个小时

按法定标准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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