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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328XD2000155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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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12178

    0731-8221217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545

    0731-82212545

受理条件

符合(一)《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 (二)《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银保监发〔2018〕1号);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3号)。 (四)《湖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湘政发〔2020〕18号); (五)《关于融资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金发〔2014〕32号); (六)《关于做好全省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湘金监发〔2019〕40号);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4-A05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窗口受理

初审

4个工作日

首席审批员初审

复审

6个工作日

金融监管一处复审

审批

8个工作日

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党组会(局务会)审议

办结

1个工作日

省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出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8月2日国务院令第683号)第六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第九条:融资担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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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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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