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省级文物收藏单位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1)申请人为国有省级文物收藏单位;(2)申报材料合法、齐全、规范;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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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长沙市天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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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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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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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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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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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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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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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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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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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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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5898021
0731-12345
1.国有省级文物收藏单位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1)申请人为国有省级文物收藏单位;(2)申报材料合法、齐全、规范;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太平街153号文管所二楼第一间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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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8个小时 |
天心区坡子街太平街153号文管所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备案)申请登记表和相关审批材料,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在行政许可(备案)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当场出具行政许可(备案)受理通知书;并将材料整理提交至区文化新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提出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退回申报材料。 |
审核 |
8个小时 |
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将申报材料汇总报窗口首席代表审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将申报材料退回窗口。 |
办结 |
8个小时 |
根据审批结果,办结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65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XX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的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