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批准的开工备案表;2、质量监督书;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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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涟源市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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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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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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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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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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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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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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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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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8-4985026
0738-4985009
1、经批准的开工备案表;2、质量监督书;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梅亭路与振定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
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初审 |
8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部发布)3.3.3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确认。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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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的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