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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实施编码:11431002006534281954309990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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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裁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北湖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2828800

    0735-2828800
  • 监督投诉方式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受理条件

暂无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湖南省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大厅1、2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8月27日修改)第十七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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