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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未成年人保护

实施编码:TE4305030119990111543109911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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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大祥区檀江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9-5199899

    0739-519989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9-5396466

    0739-5396466

受理条件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檀江街道办事处檀江乡政务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小时

受理资料

办结

4个小时

审核资料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年10月26日修正)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类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第七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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