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受理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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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南县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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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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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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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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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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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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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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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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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7-5248336
0737-5248373
依法受理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二楼公安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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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办结 |
8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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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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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