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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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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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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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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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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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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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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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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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5-2877120
0735-2877223
《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卫健康委员会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一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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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工作日 |
材料是否齐全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制证、发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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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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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第6号 |
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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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