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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实施编码:TE12431000G01999334432017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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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湖区管理部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0735-2167339;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湖区管理部:0735-2231886

    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0735-2167339;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湖区管理部:0735-2231886
  • 监督投诉方式

    北湖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北湖区作风办:0735-2167975

    北湖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北湖区作风办:0735-2167975

受理条件

借款人必须符合各省市州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的规定申请贷款。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北湖区国庆南路中兴大厦5楼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湖区管理部;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北湖区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相关规定

初审

1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相关规定

复审

1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相关规定

审核

1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相关规定

审批

1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相关规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相关规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10号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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