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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港口经营许可

实施编码:11430621006374601L4000118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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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阳县交通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7666021

    0730-766602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7620139

    0730-7620139

受理条件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 从事港口经营(港口理货、船舶污染物接收除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   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   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长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12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工作日

查收资料

审核

5个工作日

复核审查资料

办结

5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港口经营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出具老码头评估合格检测报告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

20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为准

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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