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炎陵县沔渡镇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炎陵县沔渡镇镇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实施编码:TE43022510199901115431099119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炎陵县沔渡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6622301

    0731-2662230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6626032

    0731-26626032

受理条件

三级标准说明:该事项已经实现原件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沔渡镇人民政府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符合标准

审核

3个工作日

符合标准

办结

3个工作日

符合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