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国家规定的基本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 2、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机构或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 3、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4、对鉴定结论不服,在有效时限内申请上级鉴定的。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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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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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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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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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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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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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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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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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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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6223013
0731-26223295
1、属于国家规定的基本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 2、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机构或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 3、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4、对鉴定结论不服,在有效时限内申请上级鉴定的。
炎陵县霞阳镇文化路37号卫计局办公楼302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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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人填写并发症鉴定申请表。 |
县级卫计部门审核 |
10个工作日 |
在接到并发症鉴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需要进行并发症鉴定的,签署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当事人成立同级并发症鉴定专家组鉴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县级手术并发症鉴定专家组审批 |
15个工作日 |
并发症鉴定专家组应当在收到鉴定委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鉴定的当事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资料。当事双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供资料。鉴定专家组应当让当事双方对对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定。施术机构不提供资料的,由受理并发症鉴定的人口计生部门督促执行。 |
办结 |
60个工作日 |
承担并发症技术鉴定的鉴定专家组自收齐鉴定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并发症鉴定工作,任何一方不予配合,且影响并发症技术鉴定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对县级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级、省级申请鉴定,省级鉴定结果为最终鉴定结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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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鉴定制度和报告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在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同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大事故、计划生育手术严重的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严重的或者新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当同时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科技〔2011〕67号) 第十六条并发症鉴定实行县、设区的市、省逐级鉴定制度。省级鉴定为终级鉴定。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受理并发症鉴定的申请,负责组织并发症鉴定专家组实施鉴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口计生部门确定。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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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结论告知书 | 查看结果样本 |